從台灣大學生內團體偏私基礎之解析看社群意識發展的可能性

李美枝 政治大學心理學系、許正聖 政治大學心理學研究所


台灣社會由於都市化社會的發展,在人們生活週遭熙來攘往的人多半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可是彼此卻共有相同的生活資源─交通、空氣、水源、景觀、及其他公共資源。公共資源的珍惜與維護,有賴於對陌生他人享有共同公共資源的尊重與關懷;亦即要有社群意識的情懷。社群意識可以衍生自以類別化為基礎的認知性內團體偏私。本論文包括三個研究。第一個調查研究發現,大學生意識清楚的最重要團體是情感性與人情性的團體,很少人想到社群性的團體。第二與第三個的實驗研究均顯示,做為一個資源分配者時,不但受試者在面對同是外團體成員時,會給予熟悉的資源請託者較多的資源;同時,相對於外團體的陌生請託者,受試者也會給予內團體的陌生請託者較多的資源分配;對於完全無關的請託者(既非熟人,亦非同類群的人),在分配上就採取了公平的分配方式。易言之,受試者在分配資源給他人時,人情是主要的考量因素。但是,不涉人情因素時,即使資源請託者與自己素不相識,對方是不是與自己屬於同一類別團體的考量,也發揮了左右抉擇的力量;這是認知性的內團體偏私現象,利用此種內團體偏私傾向,可以營造某種程度的社群意識。本研究說明了情感的因素與人情運作,可以使個人推己及於有熟悉關係的他人,但是超越這個層次,自我的再擴展就有賴於靠類別化歷程引發認知性的內團體意識了。

關鍵詞:社區主義,社群意識,社會認同模式,內團體偏私,類別偏私,熟悉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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