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大陸企業員工工作價值觀之比較

黃國隆 台灣大學工商管理系暨商學研究所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乃欲探討台灣與大陸企業員工的工作價值觀之現況及差異;次要目的則欲比較台灣與大陸企業員工的工作滿足之差異,以及探討員工的個人背景變項、工作價值觀與其工作滿足、組織承諾之關係。

台灣地區之受訪對象為民營企業之主管及部屬共1,211人,大陸地區之受訪對象為北京、上海、珠江三角洲等三個地區的三資(合資、合作、獨資)企業之大陸籍主管及部屬共3,030人。

本研究之主要發現如下:台灣與大陸企業員工對「目的性工作價值觀」各項目的重視順序上大致差異不大。若以「目的性工作價值觀」的四個因素而言,則海峽兩岸員工都最重視「平安和諧」(包含「生活的安定與保障」及「和諧的人際關係」二項),其次是「內在酬償」(包含「自尊心」、「成就感」、「獨立自主」、「符合個人興趣」……等),接著是「集體利益」(包含「國家民族的
發展」及「服務社會」);受重視程度最低的則是「外在酬償」(包含「財務」、「權勢」及「名望與社會地位」)。

台灣與大陸企業員工對「工具性工作價值觀」各項目的重視順序上也差異不大。就台灣企業員工而言,最受重視的前五項是「負責任」、「信用」、「效率」、「團結合作」、「知恥」,而在大陸員工方面則以「信用」、「負責任」、「忠誠」、「效率」及「團結合作」等五項最受重視。至於「節儉」、「尊重傳統」、「尊卑有序」等皆被兩岸員工列為重視程度最低的項目。

不管在台灣或大陸,在「節儉」、「毅力」、「團結合作」、「求新求變」等項目及「能力與智力」之因素上主管均比部屬重視。再者,兩岸的主管在工作滿足與組織承諾上均分別高於其部屬。此外,企業主管與其部屬的工作價值觀差距愈大,則部屬的「內在及外在企業滿足」及「組織承諾」均愈低。

大陸地區之三資員工在「整體工作滿足」及「內在工作滿足」程度上顯著地高於台灣企業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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